C说他们公司的年会在台北开。
“一定要做到这么绝吗?”丽丽问我。
我后来还是放弃了纽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并不全是因为C,还有工作和家里的各种因素。
我又想起了那些和C一起饮茶的幸福时光,普洱茶入口的苦涩和涌上喉头的回甘。C的面目已经在回忆中模糊起来,但那些细微的,敏锐的,触觉,味觉,都还长久地留存在记忆的罅隙里。
他在我家过夜之后的早上,自顾自地从我家冰箱里拿出鸡蛋,培根,番茄和香肠,给我做了早饭。我们相对无言地吃着。他说丽丽看到他今天去上班穿着和昨天同样的衬衫,会不会猜出我们已经发生了什么。
“你瞎说什么呢,快去睡觉,我等下就来。”我潦草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不时有水滴落在我的肩膀上。
我把他写进了小说里,偷偷给丽丽看了,却没有告诉他。
“不过你又不喜欢读书。”我想也没想就这么对他说。
“因为你在哭啊。我突然想,你到底是分手之后更快乐,还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更快乐。”丽丽把我搂在怀里。
生活里已经有那么多烦恼和求之不得的理想,C则代表了最傻最纯粹的欢愉。我忍不住把自己往他怀里挪了挪。
“你还好吗?”我突然听到他的声音,再抬头,看到他起伏的喉结,下巴上青青的胡茬,和右脸颊上的两颗黑痣。他曾经是那么唾手可得,如今却分外遥远。
他趁我去洗手间的当口去买了单,然后站在人来人往的过道,略带羞涩地问我接下来要干什么。
“我觉得我始终无法理解你的生活。”他这么说道。
“饮什么茶,只有阿公阿伯才去饮茶,你要是有空就来我家和我喝一杯吧。”我想到橱柜里的一瓶苏格兰威士忌,清醒的时候有太多烦恼,还是喝醉了比较美妙。
“如果有一天你写了我,记得要告诉我。”他这么说道。
我枕在他的肩膀上,说你有什么值得写的。
我一直看着whatsapp上面他最后的在线时间。
“怎么可能是为了C放弃的呢。”我无数次对丽丽说道。
“你是不是像我的前女友一样只想利用我对你好,但压根没有看得起过我?”他咬紧牙关,低声说道。拇指紧紧扣住我的手腕。
他回短信说:“好的。”
我生日的时候,C终于说服我不写作,去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吃火锅喝酒。
我抬起头,看到C也在看着我,他举着勺子,却迟迟没有送到嘴边。
凌晨三点他带着没喝完的啤酒没吃完的濑尿虾回来,一边抚摸我的身体,一边剥了壳喂虾给我吃。
后来我去了美国,约会了其他男生。我和我的新约会对象去中国城附近饮茶,他是彻头彻尾的美国男生,一句中文都不会讲,也分不清饺子和馄饨。我们照例还是吃虾饺,烧麦,他看着我吃得眉飞色舞,但就是不动筷子。
我或许应该像我那些在废弃车库唱摇滚乐的朋友那样,抵制生活里一切转瞬即逝的温存,便也不会受到伤害。
工作之后,每次接一个新项目,照例由老板请大家饮茶,以茶代酒说着大家辛苦了,接下去的两个月共同努力云云。餐桌上的气氛分外沉重,许多话说不上来也不敢说,大家就一口接一口地喝着普洱茶。老板是个四十岁出头却保养得仍然像二十来岁的女人,穿上万块的白色套装,纤细挺拔,踩着四英寸的高跟鞋。她吃了三四口就放下筷子说饱了,于是大家也纷纷说吃饱了,一边在手机上订麦当劳的外送套餐。
“我以为你不喜欢我的。所以我想要背叛你。我想要看你在不在乎我。”他的声音传来,我不敢抬头,生怕抬头就会发现这一切都是我的幻觉,“我显而易见是做了蠢事,所以也不想求原谅什么的。我从没想过我会做像我的前女友一样混账的事情。”
我最后一次见到C是在澎湖酒楼。我去湾仔拿美国签证,拿完之后就迷了路,然后竟然鬼使神差地走到澎湖酒楼门口。
耳钉上只有两颗很小很小几乎看不见的碎钻,我还是兴高采烈地每天都戴着。
“总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我反过来抱住丽丽。总会在年少的时候遇到明明爱着却不能在一起的人,总会有在再多的神明面前许下再多的愿望,也无法牵手的姻缘,即使不是一起饮茶的时候认识,也会在埋头吃煲仔饭的时候认识,在被酸辣猪扒米线辣得流鼻涕的时候认识,在深夜开门的拉面店认识。
C有点尴尬地说,本来应该他请客,但他如果买了单,之后一周都要没钱吃饭了。周围人默默地掏出了各自的信用卡,C望了望我,说下次再请我吃饭补偿。
我一抬头就看到C的脸,他身旁有一个头发烫成浅金色,涂着艳红色口红的女孩。看到我走过来,C立刻甩开了女孩粘在他身上的手。
“因为你的生活里有花花啊!”我忍不住吼了出来,并且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流了眼泪。
“介不介意拼桌?”她用一口半咸淡的广东话问道。
“哦,这样啊。”我也放下了筷子,半个虾饺含在嘴里,咽下去也不是,吐出来也不是。
我凌晨四点迷迷糊糊睡去的时候,他也在线。
我想要离开,已经被门口穿大红套装的迎宾小姐带进了大堂。
我说好。
澎湖酒楼最近在装修,我们的新欢是家附近的酸辣猪扒米线,酸菜和辣椒相得益彰,猪排炸过之后外酥里嫩,辣得喉咙都在冒烟的时候再呼噜呼噜喝一杯冻柠蜜下去,C叼着牙签打出一个饱嗝。
他追着我出来,在街上拉着我的手。他说,我这么直接地定下来要去美国,是不是压根就没准备把他包括在我的生活里。
“人家谈恋爱那么复杂,我觉得一切都很简单,只要能吃到一起去就好了。”他是这么说的。他给我看手机上的照片,里面有大碗的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和熬得白稠白稠的鱼头砂锅,他问我周六去吃好不好。
丽丽最终成功说服我做好面膜吹好头发换上连衣裙去和她饮茶,这个局是她的直系上司C组的,C生得金发蓝眼,高大魁梧,刚从澳洲总部过来,对香港文化特别有兴趣,一会儿取了中文名,一会儿要写中文字,一会儿要吃正宗的香港点心。我们约在丽兹卡尔顿酒店的一百零二楼,俯瞰着整个维多利亚港,周围人都中英文夹杂着,掩着嘴小声说话。干炒牛河里面加了鹅肝,烧麦里面有黑松露,猪仔包上面有金箔。我们用上好的英国骨瓷茶杯喝普洱茶,用雪白雪白的餐巾擦嘴。大家都不敢大声聊天,匆匆忙忙就喊了买单。
我甚至在想,我是不是一直在等这样一个瞬间,等他终于犯了无法挽回的错误,然后我可以一边告诉自己要放手,一边告诉自己要死心。
竟然是春风拂面、下着沾衣不湿的微雨的浪漫的天气。我心里的难过一阵阵涌上来,因为风中的花粉鼻子痒痒的。
丽丽告诉我C和花花一起去了台湾度假的时候我没有很惊讶。
“我们回家吧。”他最终说。
我很高兴他永远都不会看懂我在写的东西。我习惯把写作和凡世的欢愉划分得一清二楚。
我还在犹豫要不要对C说“Hi”,茶楼阿姐就拿着点心纸过来,问我要吃什么。
我没有料到这就是我和C最后一次见面,我以为分别的时候会有眼泪,会有争执,会有接吻,会有性爱,但最后的最后,真的是什么都没有。
我至今记得他那委屈的眼神,他说,你现在这么强大,这么有梦想,你是不是不需要我了。
“是啊,确实不会怎么样。”他亲了亲我,然后走去厨房洗盘子。
“还烦恼吗?”他拉过我的手,在上面亲了一口。
但C因为这个很是开心了一阵,他甚至开始打算向我求婚。彼时他奶奶刚去世,将家里祖传的钻戒交到他的手上。他依然是不喜欢情人节不喜欢珠宝首饰的男人,但是他特别去了卡地亚,量了我手指的大小,请了工匠修改了指环的松紧,还买了一对同款的耳钉。
“被猜到又怎么样呢?”我突然这么说了一句。
“那就坐在这位先生旁边吧。”
“我请你去吃牛扒吧,Ruth's Christ那家,我认识那里的经理,可以给我们留窗边的座位。”他立刻补充道,顺势把手搂到我的腰上,轻轻捏了一把。
C对我所有做的这些事情都不以为然,他喜欢打德州扑克,玩炉石传说,并且很快就学会了打麻将,可以轻松地赢下丽丽和她的同事们。他常常嘲笑我的精英主义精神,以及我出版的小说的惨淡的销量。在我去画廊喝香槟的时候,他在丽丽家里呼朋引伴地打着麻将,叫楼下小炒店的外卖,把辣酒煮花螺和姜葱炒蛤蜊的壳都扔在地上。
“我觉得,这些东西看起来有点奇怪。”他这么说,望着凤爪,努力克制住嫌弃的表情。
“你也要出门啊,你这么日夜不停地写着,早晚写出抑郁症来。”丽丽和我同一时间来香港,所不同的是她早早学会了和任何阶层任何年龄的人打交道,她像阳光一样温暖可人,所有人都爱她。
丽丽一直让我小心花花,她说他们打麻将的时候,花花常常说着不好笑的笑话,笑着笑着就倒在C的怀里。他们有一次一起喝一杯珍珠奶茶,丽丽白了他们一眼,花花又白了丽丽一眼。
C正在喝他那一碗杨枝甘露,他喜欢甜食比我更甚,我想起那些住在狭小房间里面的贫瘠的日日夜夜,吃着齁甜齁甜的巧克力棒,蓝莓芝士蛋糕,马卡龙,加了很多色素的冰棒,看电视连续剧,搂在一起沉沉睡去,然后一起变胖。那样的日子平凡到甚至不值一提,但回想起来,那些历历在目的细节让我不由打了个寒颤。
“挺好的。”我回答道。事实上也无法称得上不好。我重新申请了电影学院,这回我收到了南加大的录取通知书,两年前写完的小说也即将出版,吊诡的是,我在写小说的后记的时候还写着要把这本书献给他,等小说排好版之后,他就离开了的生活。
那时候是2013年,我在一家不喜欢的公司做不喜欢的工作,我的身边全是文艺青年,也都是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晚上出来喝酒聚会的夜猫子。我们去艺穗会楼下的酒吧里喝白葡萄酒,吃芝士,去兰桂坊小巷里西班牙人开的酒吧里面吃tapas,喝sangria,上环开了新的画廊我们都会去光顾,周末在工厂区废弃的工业大楼顶楼听爵士乐,看独立制作的电影。爵士乐歌手通常都五音不全,独立电影拍得也质量平平,画廊里的画据说可以带来内心的平静,但我从来都没看出来,但我只有这时候才是开心的,觉得做着特立独行的事情,并且终于在孤独世界里找到了同类。
我在百佳超市遇见他,我看到他往购物篮里放着烧烤味的乐事薯片和嘉士伯啤酒,我知道他下一秒就会去拿嘉顿牌的全麦面包和麦精味的维他奶。我立刻朝反方向落荒而逃。
我甚至考虑过和他一起去打麻将,但是因为他说他肯定不会喜欢和那群人相处才作罢。
“但是你可以把故事讲给我听啊?”他听起来很是有些委屈,而我竟然觉得有些不耐烦。街边的火锅店通风不好,我被热得头昏脑涨,早早就离开了。
彼此在潜意识里都知道并不是可以一辈子走下去的那个人,花花只不过让一切都难看到万劫不复了而已。。
“不介意。”我摇摇头。
离别总是缓慢而又漫长,特别是在我以为我还爱着他,而他也以为他还爱着我的这段时间里,我们总是在最不可思议的地方遇见。四目相交的时候简直无法分清是现实还是虚构。
那个女孩和丽丽描述里的花花有几分相似,但是又不全然相同。
“如果那天我没有叫你一起去饮茶就好了。”丽丽说道。
我突然发现睡在他身旁治好了我根深蒂固的失眠。我偶尔在梦中醒来听到他如雷般的鼾声,也不觉得厌恶。
我梦到他和花花手拉手去澎湖茶楼吃点心。然后我就醒了,醒来发现自己满头大汗,枕头也全是湿的。
我们就在深夜的金马伦道上面四目相对,相顾无言。
我们相对无言,耳旁只有两台烘干机的隆隆声。“这多么像电影里面的场景啊”,有一个瞬间我这么想,然后立刻想到,如果是电影的话,我们应该会在跌宕起伏之后再拥有一个花好月圆的结局吧。
我开始渐渐减少去文艺青年那些抽烟喝酒聊一个晚上先锋音乐和独立电影的聚会。而我的吉他手鼓手诗人朋友们,也逐渐变得严肃起来,大家像是约好了一样脱离了无忧无虑的青春期,再也不会肆无忌惮地尽情地玩乐了。我看着他们一头坠入俗不可耐的凡世生活,也合上了自己的素材本,和C出门去吃夜宵。
丽丽叫我去茶楼的时候我正在家里写着小说,我写小说的时候喜欢把窗帘全部拉起来,不分昼夜地写,靠吃家门口茶餐厅的外卖度日。我依稀觉得有闪着金光的美妙绝伦的句子,却总也抓不住,一个恼怒之下,就把已经写了一万字的文档给拖到了回收站里去。
我想,从此就对世界再无期待,然后在C身旁变老也不错。
“人生本来就是不快乐的时候比快乐的时候多”。我头也不抬地回答她。
我拿着一堆床单和毛衣,看着他大步离去的背影。
“放他妈的屁,年会要十二月才开。”丽丽把C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
“出来饮茶吧。”她在电话那头说。
我和C完全是因为人类原始的需求才在一起的。即使孤僻如我,也不得不承认阴冷的冬天可以枕着他的手臂入睡真的是太温暖了。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他拎着卤猪耳朵来我家,说是他同事送他的中国式下酒菜,所以就想到要和我一起分享。我和他又是喝到半醉。他看着我电脑文档里面的几万字,然后把他认识的几个字念出来。
有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生活中的失败,然后找到自己擅长的路,再坚持走下去。
有一天下班回家,我看到家里属于他的东西基本被清空了。剩下几件都是我用惯的,比如我常常拿来当睡衣穿的他的篮球背心,我拿来听歌的他的耳机,我拿来放花的他的水杯,我拿来当浴室拖穿的他的拖鞋。
聊了一会儿,他说他憋不住了要去抽根烟,就去7-11买了万宝路和打火机,又买了两瓶johnny walker,递给我一瓶。我们坐在街角的商店橱窗旁,一口一口地喝酒,他喝完的时候,我才喝了一小半,他拿过我的就继续喝了起来。
C通过丽丽拿到了我的电话,约我出来。我对社交兴趣寥寥,顺口就说去附近的澎湖酒楼饮茶,C倒不似其他外国人那么多讲究,我点凤爪,他用手抓过就啃了起来,我点牛肚,他嚼了嚼说没什么味道,但还是大口吞了下去,我点椒盐九肚鱼,他一个人吃了大半。
“不是你一直劝我分手的吗?”我忍不住问,手里还在不停地删着电话里面C的照片。在所有照片里,他都是明朗地笑着,表情温柔又餍足。有的时候我冲着镜头做鬼脸,而他却只是一脸宠溺地望着我。在朋友们给拍的诸多合影里,我们有的时候在一起做饭,有的时候在沙发上看电影,但他的身体总是微微倾向我,而手也总是搭在我的肩膀或者腰间。我机械般地点着删除,他笑起来的样子一张一张渐次消失不见。
“别骂了。”我无力地说道。我紧紧地握着手机,信息箱里有C发来说年会开得很顺利的信息,还说给我买了小小的纪念品。
鸳鸯火锅实在太辣,就连很能吃辣的C也吃得泪流满面。
我笑了笑,想起大学的时候在一自闭症儿童的诊所里面做义工,我不得不让他们先喜欢上我,才能让他们对我倾诉。我身边很多人都说喜欢我,喜欢我阳光,积极,永远都充满正能量。但其实,我真的是一个很拧巴的人,我也没那么喜欢我自己。
“虾饺,烧麦皇,流沙包,马拉糕,豉汁排骨,凤爪,再要一客杨枝甘露。”很久没来,我依然可以将这里的菜单倒背如流。
我独自一个人随便吃了点晚饭,又到冬天了,我买了两个热水袋来弥补失去的温暖。我心里的孤单和冷漠又开始生长。
C被拽走之后又望了望我,直到人群冲过来,将我们分隔在酒楼的两端。
我在洗衣店遇见他,我刚把衣服放进烘干机,就看到他拿着一大筐衣服过来,打开了我身旁的烘干机,投入了两个五元硬币。然后他抬头看到了我,表情闪烁了一下,然后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我一直在等待着另外一只靴子的落下,或者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心里明白和他的片刻欢愉无法长久,我们最终都将奔向不同的远方。但为什么一切在我已经开始动了真感情之后才发生。
我那个时候正在申请去纽约大学念剧本创作。需要交两份作品做申请用。我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写得昏天黑地。有的时候C从背后环抱住我,轻轻吻我的耳朵,我痒得不行,一把把他推开。
但是C并不是我拼命想要被接纳的文艺圈子的一员。我也没有心力去取悦他。所以和C在一起的时候我意外地很放松。我和他之间因为没什么共同朋友,也没有工作上的往来,更不会牵扯到什么利益关系,所以不用启动防御机制。有的时候想要吐槽同事或者领导,在微信上搜了一圈都没人可以说话,便立刻给他发长长的短信,他大多数时候都会认真回复。他有时候打给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我也在电话里面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我夜晚都要写作,很晚才睡,他夜晚喜欢打炉石传说,也常常两三点都醒着。有的时候他叫我出来吃夜宵,我披着一件羽绒服,散着头发就出去。我们有的时候吃鱼生,有的时候吃拉面,有的时候在便利店买鸡腿和猪扒便当,然后自然而然地就开始牵手,拥抱,接吻,然后终于上了床。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指了指烘干机,我才发现衣服早就干好了。
我走出茶楼的时候,在心里,轻轻说了一句“再见”。
我望着他欲盖弥彰的尴尬,觉得是这顿乏善可陈的昂贵午餐中唯一的有趣之处。
我发短信给他说:“就这样吧。”
丽丽跟我讲他和一起打麻将的花花常常眉来眼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竟然有了嫉妒心,进而发现自己早就爱上了他。他事业蒸蒸日上,对细节却不大讲究,有着这个年龄的成功人士惯有的暴躁和大男子主义。他坚决拒绝一切浪漫的行径,比如情人节送花,比如一起去参加巧克力制作班然后做情侣头像的巧克力,比如穿情侣T恤出门,比如在旅游的时候买情侣挂锁。他请我吃饭倒是从来不含糊,偶尔也会送我手链、iPad这样昂贵的礼物,但却从来不会写情书,也找各种借口拒绝说情话。我给他讲生活里的烦心事,无论是工作上遇到面前一套背后一套的同事,还是签了出版社却迟迟没有出版小说集,他都不以为然,并且坚信吃一顿好的然后睡一觉就解决了。除了去澎湖酒楼,我们还喜欢去中环的盛八烧肉,那里周末中午有自助餐,上好的牛舌稍微一烤,颜色变了之后就立刻拿来放进口里,又薄又弹牙,还有肥瘦相间的五花肉,烤的时候滋啦滋啦流油,喷香喷香的,蘸着特制的泡菜酱放入口中,吃腻了喝清酒解渴,有一种水果味很浓的清酒,喝下去像意大利南部图斯卡纳地区的阳光。吃完之后我们捧着肚子躺在我家的小床上,轻轻地接吻,缓慢地抚摸,但是不想翻身也不想挪动。
我摇摇头。
可能人生本来就是如此的吧,像个顽童时而搞乱时而顺心如意。
“我是没什么可写的,我也不知道你哪里来那么多灵感,我现在特别讨厌情啊爱啊,活得简单一些不好吗?”他摸摸我的头。
我气呼呼地拿了一个箱子,把所有和他有关的东西都放进去。然后突然意识到我要买新的计算器,手机充电器,抱枕,打火机,储物盒,耳环,手链。
“我觉得和你在一起特别放松,什么话都能说。”C再次约我出来的时候,这么说道。他觉得我直接,有趣,而且不挑剔。
我突然有点希望他可以在正午的阳光下摸摸我的脸颊,再亲亲我的嘴唇。但是他身旁的女孩霸道地把他拽起来,让他去买单。
去茶楼饮茶一直是一件颇为隆重的事情。大学的时候,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会去茶楼饮茶,精致的水晶虾饺、鱼肉烧麦、做成猪仔形状的流沙包完全无法填满青春期少年的胃,大家都在等着最后上的那一份干炒牛河,勉强可以填饱肚子。
我列了一个购物清单,然后在晚上失眠到无可救药。
我定睛再看,就只能看到上世纪八十年代风格的金色桌布,红色柱子,和一群叼着牙签拿着免费报纸的老人家了。
“是,我,你,们,乐。”他像小孩子一样挠着头,“啊,明明我学过这个字的,怎么想不起来了。”他把我拉入一个亲吻,让我教他。
那时候才下午一点,天光大亮,好像也不适合做什么浪漫的事情。我们去了拐角的星巴克坐了坐,聊了他为什么要来香港,为什么要学中文之类。他直截了当地说,是因为前女友和他在悉尼办公室的经理上了床,他才申请调来香港。我冷不丁听到这么私密的内容,一下子不知道怎么接话,脸上的笑容也僵住了。他故作轻松地耸耸肩。
我把C的所有联系方式统统删去,还把他拉进了手机的黑名单里面。
所有好的坏的事情都变得不再重要,剩下的全是模糊又温柔的感情。我因为曾经爱过的过往而对这座城市依依不舍,在机场掉了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