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兹华斯(1770~1850)英国诗人,与柯尔律治、骚塞同被称为“湖畔派”诗人。华兹华斯生于律师之家,少孤,就学于剑桥大学,1790年和1791年两次赴法。当时正是法国大革命的年代,年轻的华兹华斯对革命深表同情与向往。回国后不久,局势剧变,华兹华斯对法国大革命的态度渐趋保守,最后,终于成为安享“桂冠诗人”称号的前浪漫主义诗人。
华兹华斯的诗以描写自然风光、田园景色、乡民村姑、少男少女闻名于世。文笔朴素清新,自然流畅,一反新古典主义平板、典雅的风格,开创了新鲜活泼的浪漫主义诗风。1798年华兹华斯与柯尔律治共同发表的《抒情歌谣集》宣告了浪漫主义新诗的诞生。华兹华斯在1800年《抒情歌谣集》第二版的序言中详细阐述了浪漫主义新诗的理论,主张以平民的语言抒写平民的事物、思想与感情,被誉为浪漫主义诗歌的宣言。此后,华兹华斯的诗歌在深度与广度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描写自然风光、平民事物之中寓有深意,寄托着自我反思和人生探索的哲理思维。完成于1805年、发表于1850年的长诗《序曲》则是他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
华兹华斯诗才最旺盛的时期是1797至1807年的10年。其后佳作不多,到1843年被任命为“桂冠诗人”时已经没有什么作品了。然而纵观他的一生,其诗歌成就是突出的,不愧为继莎士比亚、弥尔顿之后的一代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