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19O4-1991)美国作家。出生于沙俄统治下的波兰,祖父与父亲都是犹太教的长老。他从小接受正统犹太教教育,学习希伯来文和意第绪文,熟悉犹太教的经典和宗教仪式以及犹太民族的风俗习惯等,这一切都铸就了他作品的重要特色。由于受到作家和记者的哥哥的影响,他违背父命,走进了华沙犹太人文学界。在哥哥的帮助下,1935年迁居美国纽约。
辛格15岁开始文学创作。迄今为止已创作30余部作品,全都用意第绪文写成,大部分已译成英文。长篇小说《莫斯卡特一家》(195o)、《庄园》(1967)和《农庄》(1969)等主要写在现代文明和排犹主义双重压力下,波兰犹太社会的解体过程,其中《庄园》是这类作品的代表作。另一类小说主要写爱情与宗教问题,主要作品有《撒旦在戈雷》(1955)、《卢布林的魔术师》(196o)、《奴隶》(1962)、《仇敌;一个爱情故事 》(1972)和《童爱)(1979)等。其中最著名的是《卢布林的魔术师》,西方评论家说它是辛格最佳的长篇小说。辛格的短篇小说创作也很突出,至今已发表I0余部短篇小说集,重要的有《傻瓜吉姆佩尔及其他故事》(1957)、《市场街的斯宾诺莎》(1961)、《羽毛的王冠》(1973)、《短篇小说集》(1982)、《意象集》(1985)、《梅休塞拉赫之死及其他故事》(1988)等。此外还有2个剧本、 3部回忆录。11部儿童故事集。1978年,由于“他的充满激情的叙事艺术,这种艺术既扎根于波兰犹太人的文化传统,又反映了人类的普遍处境”,辛格获诺贝尔文学奖。辛格被称为当代最会讲故事的作家。在创作上,他尊重传统,又吸收了意第绪文学中的营养,创造出自己的独特风格。他的小说有不少以性爱为题材,他认为“在爱情和性爱中比在任何其他关系中,人的本性显露得更充分”。但他不耽于色情描写,而重在探索和揭示激情对个人命运的影响。他主张作家创作要起到娱乐读者的作用,让读者得到艺术享受。所以他的故事叙述生动,文笔轻松幽默,作品中丰富的成语和活泼的句法受到评论界的高度赞扬,认为那是任何译文无法传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