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学家。字遇夫,号积微,湖南省长沙市人。年轻时曾留学日本,习“欧洲语言及诸杂学”。回国后曾先后任教于湖南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国立师范大学、清华大学、私立中国大学、湖南大学等学校。曾历任上述学校的教授、系主任、文学院院长、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国政协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等。他在语言文字学领域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的早期研究,即古汉语语法方面,兼及修辞和其他。二是他的后期研究,即文字学研究方面,兼及训诂、音韵和方言等。
在汉语语法方面,他著有《古书疑义举例续补》(两卷,家刻本,1924年)、《中国语法纲要》(商务印书馆,1928年)、《高等国文法》(商务印书馆,1930年)、《词诠》(商务印书馆,1928年)、《马氏文通刊误》(商务印书馆,1931年)及《中国修辞学》(世界书局,1933年,增订后更名为《汉文言修辞学》科学出版社,1954年)等。其中《中国语法纲要》是仿英语语法而写的一本白话文语法书,目的是为教学的需要而分析白话文的语法结构。
《高等国文法》是作者积多年教学与研究的经验于30年代写成的一部博采众家之长的古汉语语法著作。该书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其中订正了《马氏文通》的一些错误,树立了以划分词类为中心的语法体系,揭示了文言语法的一些规律。《词诠》是《高等国文法》的姊妹篇,是其另一部代表作。该书仿《经传释词》的体例,解释了472个虚词,是当时同类著作中收词最多的一部。克服了清代人讲虚词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弊病,结合文法来讲解,从而使文言虚词的研究从清代的训诂学提高到科学的文法研究的高度。该书集《马氏文通》以来虚词研究之大成,多有精辟见解,颇具学术价值。在文字学等方面,他著有《积微居文录》(商务印书馆,1931年)、《古声韵讨论集》(好望书局,1934年)、《古书句读释例》(商务印书馆,1934年)、《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商务印书馆,1937年)、《积微居金文说》(科学出版社,1952年)、《积微居小学述林》(科学出版社,1954年)、《积微居甲文说·卜辞琐记》(科学出版社,1954年)、《耐林庼甲骨文说·卜辞求义》(群联书店,1954年)等。他研究文字学是起源于对章炳麟的“形声字声不含义”观点表示极大的怀疑。认为“形声声类有假借,同义字往往同源。”其研究方法是“循声类以探语源,因语源而得条贯。”在方法上受到了欧洲语源学的影响,因而研究独具特色且成果超过了前人。他的文字学研究中富有创意的基本论点是:形声字中声旁往往有意义;造字之初已有彼此通假的现象;意义相同的字,其构造往往相同或相类;象形、指事、会意和形声四书的字往往有后起的加旁字;象形、指事和会意三书往往有后起的形声字。晚年从事甲骨文和金文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