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无条件的喜欢上了霍去病。
故事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发展好快,是怎么的男主都喜欢上了女主。不过看到后面精彩的地方,这些小疑惑也无妨了。作者循循善诱,渐入佳境。
喜爱女主在沙漠里狂奔嗓间发出狼嚎的奔跑与速度,九爷清新的一身白衣长笛,最喜欢他坐在马背上狡黠的说:“因为我是霍去病,所以你是例外”。
书里有段记忆犹新,女主其实和进宫的楼兰女子在某种层度上来说,其实是同一种人,只是在人生的岔路口,不同的指路人,让她们走向了两个人生。女主的父亲告诉她,回到大汉去,自己快乐的活着就好;而楼兰女子的母亲却至死都要她记住仇恨。
关于霍去病我记得的片段不太多,反而是九爷原本淡淡的形象却在在记忆里更浓烈一些。他一袭白衣在轮椅上,身旁的金银花开得灿烂。九爷和女主的遗憾如果没有霍去病的出现,也许会让很多人扼腕,向来情深,奈何缘浅,却不悔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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